陕西省公立医院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拟入围产品等有关情况
各相关企业:
一、公示时间
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17时
工作日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与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公示内容
(一)纳入“限价挂网目录”的产品
对经价格核查的拟入围产品的最小制剂价格和拟挂网限价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内无申诉投诉的产品,视作申报人已确认,相关产品列入“限价挂网目录”予以挂网公告,最终挂网交易结果以公告为准。
(二)纳入“直接挂网目录”的产品
企业申报并通过审核的低价药品,妇科儿科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麻醉、精神药品和血液制品(详见附件2)纳入“直接挂网目录”。
(三)纳入“备选药品目录”的药品
下列产品拟纳入“备选药品目录”(详见附件3)
1、按限价规则纳入“备选药品目录”的产品;
2、未核对到申报价格信息的产品。
(四)暂缓公示限价的产品
因申报人勾选信息错误或需进一步核对价格信息的产品,列入“暂缓公示产品清单”(详见附件4),依据核查进度适时公示。
(五)不符合本次集中采购申报范围的产品详见附件5。
三、申诉与投诉受理
递交申诉投诉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和相关举证材料,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
受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5号、6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3 029-88661244
附件. 1、纳入“限价挂网目录”的产品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