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暂停雷尼替丁和尼扎替丁等药品中标挂网资格
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转发的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开展雷尼替丁、尼扎替丁中N-亚硝基二甲胺杂质风险控制有关情况的函》的要求,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药品在我省的中标挂网和供应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排查,根据企业提交的检验报告及生产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药品暂停挂网交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我省中标挂网药品中共有14家雷尼替丁生产企业和3家尼扎替丁生产企业。经核查,企业已召回或无销售记录的9家、企业主动申请撤废的1家、未反馈未响应5家,另有2家企业提交产品检验合格的证明材料。
二、产品暂停交易及替代使用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和保证临床供应,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即日起对尚未解除安全隐患的15家企业生产的雷尼替丁和尼扎替丁暂停平台挂网资格。对于已采购尚未销售的药品,医疗机构应按《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被暂停药品质量合格、恢复生产或行业监管部门允许生产销售后,可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提出恢复交易申请。
在产品暂停交易期间,各医疗机构可选择未暂停交易的同品种产品、同类别产品替代。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反映。
联系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0931-2909265、2909192
省医疗保障局价格与招标处0931-8156872
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0931-4818123
附件:
1.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开展雷尼替丁、尼扎替丁中N-亚硝基二甲胺杂质风险控制有关情况的函》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