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布部分药品平台调整、信息变更及价格调整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采购,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可等于承诺价)。
调入阳光采购平台的药品企业,要按照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规则,积极响应医疗机构发起的议价,及时做好订单配送,确保临床使用。
联系电话:0931—2909385
附件:1. 平台调整及信息变更药品一览表(第四十三批)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