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注册制将落地!首批药企花落谁家?
2月27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黄红元、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等领导介绍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情况。
事实上,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背景之下,资本市场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支持,科创板和注册制制度创新,对于完成资本市场使命有着重要意义。
继去年4月港交所正式推出新上市规则改革后,歌礼制药、华领医药、百济神州、信达生物、君实生物、基石药业等6家未盈利生物医药企业完成上市,引发资本市场关注。
科创板政策逐步明朗,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内地上市路径更加丰富。截至目前,正式披露的微芯生物、智同生物、一力制药等医药企业已经接受内地IPO上市辅导,以及未上市大型独角兽企业如微医、联影医疗、甘李药业等,均被业内视为首批科创板上市的“种子选手”。
生物医药为重点板块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设立科创板主要目的,在于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
“改革不仅是新设一个板块,更重要的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退市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易会满指出,科创板和现有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难看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增量改革,通过改革增加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竞争力。业内人士指出:“按照目前的政策进展,不仅仅是注册制本身,发行、定价、交易、信披、退市等方面,一系列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改革正在路上。”
1月30日,证监会官网正式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交所官网同期发布了8个配套上市规则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政策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毋庸置疑,生物医药作为科创板重点支持行业中最具创新价值的领域,资本市场制度改革无疑传递出积极的产业信号。行业普遍认为,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大背景下,无论是传统医药企业,还是尚处非盈利阶段的创新型企业,资源和资本必将向核心的高新技术集中。
众药企紧盯政策走向
早在去年下半年,“科创板+注册制”概念已经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资本浪潮,部分生物医药企业股价也踩上了这一概念风口,股价上涨甚至涨停。在投资者互动平台的信息互动中,多家上市公司被投资者问询与科创板相关的情况,交大昂立、方盛制药、佐力药业、北陆药业、复星医药、浙江震元等企业纷纷做出澄清。
地方政府也看到了资本市场政策调整带来的产业机遇,纷纷发布支持政策,山东“小巨人”、西安“龙门行动”、湖北“金种子”、江西“映山红行动”…… 各地筹备如火如荼。某投资机构管理合伙人坦言:“在各地政府、交易所支持鼓励下,我们到各部委办公室都积极填写申请表格,券商非常积极,我们也筛选了一批符合条件的潜力投资企业,北上广深都有,券商也是在排队当中。”
中信证券研究认为,科创板首批试点公司大概率以已进入IPO辅导阶段公司为主,初期大概率会设定高标准但灵活度更高的上市门槛,将集中分布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五大领域。
中泰证券分析指出,随着科创板公布细则的日期临近,从战略新兴板、新三板、未上市大型独角兽、目前正处于IPO辅导备案阶段的企业等不同角度,对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技术服务领域类型的科技企业进行筛选。
从目前发布的标准看,部分“种子选手”已经迈出脚步:2018年11月30日,中信证券与智同生物签署了辅导协议,2018年12月10日智同生物正式向证监会河北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2018年12月18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已接受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并在深圳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2018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会公布了关于广东一力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登记受理的公示。
除此之外,部分尚处在融资阶段的创新性药企,如诺诚建华、康方生物、海和生物等,选择美股NASDAQ、港交所、内地A股哪一个作为上市募资平台,内地资本市场制度性改革明显值得关注。另一方面,以微医、依图科技、联影医疗等为代表的“独角兽”企业,“科创板+注册制”概念同样引发行业期待。
附录
上市标准——五套差异化指标: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指出,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