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机构首批药品组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产品资质审核结果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医疗机构首批药品组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晋药采办发〔2020〕4 号)的工作安排,现将山西省医疗机构首批药品组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产品资质审核结果(附件1)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示时间:
2020年5月15日—5月17日18时。
二、申投述办法和要求: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申投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投诉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2、申投诉陈述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3、加盖企业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受理邮箱:sxyxcgywsl@163.com。邮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药品带量采购申投诉”。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