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阳光采购药品动态调整审核结果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阳关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4月份申报的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已挂网的申请价格调整的一致性评价药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17时,工作日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五号、六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4 029-88661243
附件.1、新申报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