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示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品种纳入直接挂网采购
各生产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品种相关企业向我中心递交直接挂网采购申请。现就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品种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第九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本批次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的品种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7日。
三、申诉质疑递交方式
在公示期间如生产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用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咨询答疑系统”,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逐项填写申诉内容,填写申诉内容时请选择相应的类别申诉选项,申诉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即可。
四、补充资料递交方式
附件2中所列需递交补充资料的企业,请被授权人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相关资料递交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