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示新冠病毒肺炎防控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相关防控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新冠病毒肺炎相关防控药品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及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
(一)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磷酸氯喹片属于免费治疗用药,不在集中采购范围。
二、公示时间
2020年7月21日9:00起至2020年7月23日17:00止
三、 申(投)诉时间及方式
(一) 申(投)诉时间
2020年7月21日9:00起至2020年7月23日17:00止为申(投)诉时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 申(投)诉方式
企业通过插入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选择【申投诉管理】项下的【议价申投诉】进行申(投)诉内容的维护,并提供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上传文件为PDF格式,加盖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上传,一律不接收纸质申(投)诉材料。
投标企业网上申(投)诉操作指南详见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首页【平台指南】项下,请各企业自行下载使用。
(三)申(投)诉处理结果
审核结果的申(投)诉处理结果将通过“申投诉管理”栏网上回复。
四、有关事项
对审核结果及价格申请情况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申(投)诉时间内提交申(投)诉信息,逾期未提出申(投)诉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及价格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949042
0851-85971605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