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示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更新内容
日期:2020/07/23
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我省医药采购平台资质信息管理,按照《关于印发<
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18〕58号),现对
企业提交的产品注册证更新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0年7月23日至7月30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提交的注册证信息更新内容将在挂网交易系统予以变更。
三、其他要求:同一产品(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等信息相同)在我省
医药采购平台只能有一个产品代码。注册证到期更新的产品与增补挂网产品不得重复,如有重复请主动申报,对存在瞒报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停止该产品的交易资格。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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