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批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形式复核结果及价格信息公示
各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9号)、《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甘药采发﹝2017﹞5号)、《关于公布2018年甘肃省急救短缺和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的通知》(甘药采发〔2018〕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第一批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形式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形式复核,2019年第一批新增阳光挂网药品中,共有 96 个药品申报阳光挂网,复核意见详见附表。
本次新增阳光挂网中,有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 18 个,申请降价后性价比优的甘肃省分类采购目录药品(急救和短缺目录药品)7个、2018版基本药物11个,符合阳光挂网其他规定的药品54 个,不符合规定6个。
二、价格信息
价格信息由企业填报或第三方提供,按就低原则采集价格最低的一组作为拟采集的价格参考数据,医疗机构备案价格根据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录入。
三、复核结果及价格信息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3日。
(二)公示期间提交材料的要求
1. 公示期间允许补充价格数据
(1)补充省级价格。提交中标或挂网省份的中标通知书、省级平台网上交易截图等证明材料。拟采集价格为空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进一步补充提交除甘肃外其他9个省份的省级中标价格(按从低到高)。未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的,正式挂网后,不允许企业再进行价格的补充与勘误。
2. 公示期间的提交的申诉质疑材料
公示期内,对拟新增挂网药品或价格数据有异议的,请提交书面申诉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提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质疑内容包含有:阳光挂网药品、省级价格数据。
3. 备案材料真实性或医疗机构备案价格、实际采购价格核对反馈
公示期内,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涉及备案采购的相关医疗机构,务必核对是否为医疗机构备案材料,确为本医疗机构备案的,务必核对已公示的备案采购价格是否准确,其实际采购价格是否已低于公示价格。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公示价格的,务必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或省卫健委药政处进行情况反馈或函复。医疗机构核对结果反馈或函复的截至日期为2019年3月13日下午18时。接收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问题反馈。对于经核实,企业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按甘肃省诚信管理办法处罚,半年内不接受该企业、该产品的新增阳光挂网申请。
对于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备案采购价格或最低9省价格的,将作为价格参考数据,供全省医疗机构共享。
4. 企业提交补充资料和质疑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18时。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直接纳入阳光采购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网上采购。
监督电话:
0931-8121102(省医疗保障局)
0931-4818123(省卫计委药政处)
0931-2909266(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申诉质疑提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2909385、2909262
自动传真:0931-2909269
电子邮箱:gansusjbf@163.com
附件: 2019年度第一批挂网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