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挂网产品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
日期:2020/10/13
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
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鲁公资交字[2019]37号)要求,对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内产品价格动态管理。如外省产生新的更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相关
企业应通过“山东省药械集中
采购交易平台”-“药品基础库”-“供货信息”-“药品信息”-“降价”自主修改产品价格。价格信息一经修改,即时生效。
纳入我省本次带量采购品种的产品应于10月19日17:00时前自主修改完毕,以免影响参加我省带量采购。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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