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示部分创新药(或1类新药)申报情况
日期:2020/11/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拟对企业申报的创新药(或1类新药)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9日-11日。
二、质疑受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械集中
采购平台”-“公示信息”-“
药品挂网信息公示”-找到相应产品后点击“质疑”,经信用承诺后提交证明材料,质疑内容将通过相关渠道反馈被质疑
企业,被质疑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澄清,企业提交的质疑与澄清材料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将纳入信用信息记录。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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