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黑龙江)中选结果采购期满药品供应意见
各相关药品中选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l)“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中选企业为3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中选品种启动第二年合同签订工作,现征求涉及采购期满需续约的11个相关药品(详见附件1)中选企业意见。
请各相关药品中选企业于2020年11月13日17:00前反馈意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如有意愿续约,请将《黑龙江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续约供应承诺书》(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法人代表授权书》(详见附件3)扫描为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相关药品中选企业如无意愿续约亦须说明理由并按时反馈。
联系电话:0451-88830052
邮箱:hljyyjgzcc@vip.163.com
2、黑龙江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续约供应承诺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