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完善高值医用耗材备选库产品调整到交易库制度
各相关单位:
一、备选库产品调整到交易库的原则
备选库产品调整到交易库需要在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系统中如实申报指定省份的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浙江、陕西、山东和福建四个省份),同时该产品在我省至少有一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交易记录。
1、关于指定省份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说明
企业申请由备选库调整进交易库的产品(即:组件),要求每个组件下的所有code(即:产品的规格型号)必须都有指定省份的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浙江、陕西、山东和福建)。
2、关于交易记录的说明
上述交易记录以该产品在吉林省高值医用耗材系统内完整的交易记录(即:医疗机构由发送订单到最终确认收货为止)为准。不接受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
3、相关要求
在申请调库产品满足上述条件后,企业在高值医用耗材系统的“配送关系”设置中可以查询到该产品(组件)是否满足调库要求,在该产品(组件)满足要求后企业可以现场递交调库申请。
对于未满足“指定省份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产品,企业可以在每个月的1号到10号(节假日除外)通过价格日常变更的方式对产品价格进行变更。
“价格日常变更”与“产品调库”属于两个不同的业务,必须分开办理。关于“价格日常变更”的操作方式及所须递交材料请自行下载《吉林省高值医用耗材操作规范》(附件一)进行查看。
二、备选库产品调整到交易库业务的时间安排
在产品符合调库要求后,企业可以随时现场递交调库申请,我中心将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针对递交材料的产品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调库要求的产品调整进交易库。
三、备选库产品调整进交易库所需递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2、调库申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拟,只需要写明申请调库的产品组件号等重要信息即可)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6950,81866951,81866952
附件一:高值医用耗材操作规范.doc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