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1/03/05
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开展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现将《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静脉留置针类)》予以公布,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集中采购的耗材
企业在2021年3月20日之前申报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400-618-2090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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