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调整挂网价格
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落实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请附件中已在我省平台挂网的品种,按照“全国挂网最低价,且不高于上海第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品种议价红线价格”进行调价。并在交易系统中对相关药品勾选“第四批集采未中选”标识。具体流程见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药品信息变更、企业更名、调价、转厂、撤网业务办理操作指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下午5点。届时未按要求调价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暂停交易。其它未在表中的未中选的品种,调价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