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吉林省第五批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
各有关企业: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5月26日16:00前,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药品采购处。
三、联系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725室。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