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挂网药品上报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
根据《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1-1)》要求,经进一步核实后,现开展第一批挂网药品上报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药品目录
第一批上报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药品目录,详见附件1。
二、报价方式
三、报价时间
填报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21日16时。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相应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的,视为放弃相应药品的挂网资格。
四、报价要求
(一)价格上报
1.属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第一批至第四批)同通用名同剂型参与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应填报现行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包括广东省、重庆市、福建省等三省价格)。
2.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第一批至第四批)同通用名同剂型参与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的药品,应填报现行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不包括广东省、重庆市、福建省等三省价格)。
3.有价格来源省份的,企业应在“是否存在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处选择“是”。企业应将全国所有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价格相同的省份也应该进行排序),选择前三个最低价格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进行填报。如价格来源省份少于两个省的(含两个省),则选择相应省份填报,其余省份选择“无”,价格填报为“0”即可。
4.没有价格来源省份的,企业应在“是否存在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处选择“否”,并填报“期望价”。
(二)报价单位
2.最小制剂单位以系统中产品基本信息的最小制剂单位为准。如显示的单位是片、粒、支、袋等,则以每片、每粒、每支、每袋等进行填报价格。
(三)制剂价格的计算
1.企业填报的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或期望价格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同一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相同)在同一省份,有多个包装中标的,应分别折算成最小制剂价格(制剂价格=包装价格/包装数量),取最低的制剂价格作为该药品在该省的中标制剂价格。
(四)其他要求
企业必须保证填报的价格信息真实、有效。如企业故意漏报、错报、瞒报价格的,一经查实,暂停相应药品的挂网资格。
其他事宜可参照《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1-1)》的要求。
五、联系电话
药品采购处:81866937、81866938、81866935、81866987。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