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企业和药品审核结果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21〕4号)、《关于开展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以及《关于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挂网药品投标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企业和药品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企业和药品审核结果(详见附表)。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三、公示质疑
对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时间内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具体原因详见系统内提示)进行修正后重新提交即可。对其他公示内容仍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1年5月28日16: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为系统内填报人员,其他人员不予受理),以及书面异议和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我中心。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受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5室。
五、联系电话
0431-81866935、81866937、81866938、81866909、81866987。
附表:1.第二批企业审核结果公示表.xls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