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和配送区域申报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交易药品配送关系建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品配送企业报名、配送区域选择工作已完成,经梳理并核对企业基础库资质等,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8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我中心。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参与药品配送关系建立工作。
二、涉及药品基础库资质不合格的企业,请及时澄清维护合格。
三、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配送企业报名及配送区域申报信息.rar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