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1类新药挂网采购
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经企业主动申报,梳理公示等程序,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符合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及1类新药挂网采购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021年9月1日起纳入我省挂网采购目录,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其中未维护国家药品代码信息或基础库资质暂不合格的产品,待维护合格后予以挂网。 相关生产企业应及时与配送企业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同时将配送关系资料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其中,原为我省在线交易的产品将设定过渡期3个月,届时,将不再保留原在线交易(中标、备案采购等)方式。请各单位做好目录切换等衔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采购产品.zip 2. 1类新药挂网采购产品表.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