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豫西南和豫东区域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豫西南和豫东区域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1〕24号),为确保2021年10月1日全省医疗机构按时执行豫西南和豫东区域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增补挂网
我中心已开辟绿色通道,将中选产品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增补挂网,各中选生产企业需于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产品信息的维护,登录路径: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耗材试剂招标系统-企业产品维护-已添加产品。
新增加的生产企业参考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中的《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网上注册操作手册》在网上办理企业注册后,完成企业和产品信息的维护。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一)各中选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耗材交易系统”,点击“维护配送关系”模块,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
(二)维护配送关系时间: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0日。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一)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
(二)签订购销合同时间: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5日。
四、中选产品价格调整和执行
2021年9月21日,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将统一调整中选产品价格;10月1日起,全省医疗机构执行中选结果,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网上采购。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