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库和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等四类自行采购申报产品资料审核结果
各有关投标企业:
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4日前(工作时间)将书面申诉材料(格式自拟,含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省药械采购中心。部分因没有递交产品纸质材料而未审核的产品,应于开放报名时递交相关纸质材料,无需在本次申诉过程中递交。配送关系建立请关注后续通知公告,目前仅可查看审核结果。
咨询电话:0571-86401857
单位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 )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