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相关工作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和《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2021年12月20日17:00时前。
(三)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平台进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及要求见附件2。此前在省平台已挂网交易或已报名生效的药品无须重新报名。
二、配送关系维护工作
(一)维护时间:即日起2021年12月24日17:00时前。
(二)药品报名生效后即可进行配送关系指定,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关系指定工作,保证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如原已报名生效药品的配送关系不符合要求的,请尽快按照要求进行调整。
三、其他事项
(一)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此前属于国家谈判药品现调出2021年目录的,2022年1月1日起挂网方式将调整为挂网议价采购。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