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变更部分在线交易产品代理商信息的公示
日期:2019/04/09
根据企业递交的代理商代理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拟变更部分在线交易产品的代理商(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4日至4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变更。
联系人:
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
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
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4月4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