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示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拟中选供应产品信息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相关要求,现对部分拟中选供应产品信息予以补充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带量采购”项下的“药品采购”——“公示信息管理”——“公示信息查看”——“查看公示列表”中找到相应产品选择“办理”功能进行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公示期:2022年1月5日至1月7日17:00。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