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公布治疗用生物制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日期:2022/02/21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提升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
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符合挂网要求的治疗用生物制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品将于2022年3月1日起上线。
相关生产
企业应及时与配送企业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同时将配送关系资料递交至浙江省药械
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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