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2年第二批药品价格调整、信息变更及平台调整相关事宜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一、药品价格调整及信息变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企业主动申请降价的12个药品(附件1)和信息变更的25个药品(附件2)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2年2月26日至3月2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执行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信息变更和调整价格自2022年3月3日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采购,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可等于承诺价)。
二、部分药品平台调整
按照我省动态调整相关规则,现对近期企业申报拟调整平台的11个药品(附件3)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2年2月26日至3月2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执行日期进行平台调整,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调整。药品动态调整转平台自2022年3月3日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三、申诉与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 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ypxxbg@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申报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阳光采购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909192。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