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增补申报挂网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执行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4月1日起我省执行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为保证中选产品落地实施,现将中选未申报产品增补申报挂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中选未申报产品。
二、申报方式
(一)中选企业
1.相关企业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台”上传相关资质材料进行用户注册认证工作。已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省份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角色认证。
2.企业完成注册认证后进入“青海医疗保障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
(二)配送企业
相关配送企业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进行配送企业注册认证和信息申报工作。
三、相关要求
1.未在平台找到对应信息的申报产品,相关企业应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http://code.nhsa.gov.cn:8000/)申请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申请完成后进行申报。
2.中选产品目录和申报资料模板按照我中心2021年11月1日发布《关于开展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申报挂网的通知》进行申报。
3.企业注册认证和信息维护前,请认真阅读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医用耗材申报)(详见操作指南)。
四、申报时间
中选未申报产品增补挂网实行常态化管理,企业取得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后可随时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相应项目进行申报。我中心定期对企业申报符合要求的信息进行公示公布后予以挂网。
五、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21252、6145480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