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部分医用耗材更新换代产品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投标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精神,依投标企业申请,并经专家会论证、公示等程序,现公布更新换代产品(详见附件)。挂网自2022年4月7日起执行。
请相关投标企业与配送企业做好配送关系建立等工作,并及时供应;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临床需要按规定进行网上采购。
附件:更新换代产品.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