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信息变更结果(第三十九批)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相关单位: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6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更新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请相关企业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jlsggzyqxc@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受理企业质疑(投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6952。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