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2022年第二批)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一、对未按要求填报2021年10月31日之前全国最低价且不同意按规定降价的低价药品,暂停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1。
二、对同意提前联动2021年10月31日之后全国最低价的药品,下调在线交易价格。具体产品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
附件:1.拟暂停在线交易产品目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