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材料审核结果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函〔2019〕10号)要求,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证明材料申报及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情况公示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4月24日9:00起至2019年4月29日17:00止。
三、 申(投)诉时间及方式
(一) 申(投)诉时间
2019年4月24日9:00起至2019年4月29日17:00为申(投)诉时间,逾期不再接受申(投)诉。
(二) 申(投)诉方式
申(投)诉资料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企业进行申(投)诉需提供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按时限要求递交。
四、有关事项
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申(投)诉时间内提交申(投)诉信息,逾期未提出申(投)诉的,视为投标企业同意审核结果。
地 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部130室(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联系电话:0851-88309656 0851-85972285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