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并执行仿制药品(2023年度第二批)挂网采购结果
日期:2023/07/12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
药品集中挂网
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仿制药品(通过国家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挂网采购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诉问题处理、审核结果公布和价格确认等,现将仿制药品(2023年度第二批)挂网结果(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于2023年7月12日零时起执行本次挂网结果。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0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