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联动采购拟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选规则,本次集中带量联动采购拟中选43个品种222个品规,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8日。
(二)申诉质疑递交要求
1.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可对拟中选结果提出申诉或质疑。
2.拟中选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含集采中选价)的,拟中选企业公示期内应主动申请降价,其他企业可提出质疑,未按要求联动的取消拟中选资格,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后有差异的不联动。
3.因拟中选最小制剂价格换算为包装价后低于全国最低价(含集采中选价),且差异在0.01元以内的,企业可在公示期申诉将拟中选价修正为全国最低价(含集采中选价)。
4.质疑材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同时提供相关事实证明材料。
5.申诉或质疑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诉或质疑材料(自拟)及相关事实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企业名称+第一批带量联动申诉(质疑)”发送到指定邮箱(gansuypxxbg@163.com)。
6.所有申诉或质疑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8月18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2909381。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gansuypxxbg@163.com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