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续签工作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25号),我省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第三采购年自2023年10月9日开始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约定采购量
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使用CA登录新招采子系统,通过“进入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药品交易-目录管理-医疗机构协议量查看”在对应的项目查看约定采购量。
二、签订三方合同
请相关医疗机构使用CA登录新招采子系统,通过“进入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药品交易-三方协议管理-新增三方协议”在对应的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医疗机构发起三方合同后,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