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药品带量采购有关准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全国中成药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23号)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全国中成药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以下简称中成药联盟集采)工作,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查看约定采购量
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使用CA登录新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目录管理-医疗机构协议量查看”在对应的项目查看约定采购量。
二、维护配送关系
(一)药品范围:属于《广东参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范围且新招采子系统已生效的中选药品。
(二)维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
(三)维护路径:请相关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使用CA登录新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产品关系列表”,选择对应项目的药品进行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请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与相关配送企业及时登录新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并提前做好备货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中选药品的用药供应。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应。中选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
(三)中成药联盟集采非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维护时间等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