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布2023年第十批药品降价及信息变更相关事宜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第十批药品降价及信息变更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降价及信息变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主动申请降价的126个药品(附件1)和信息变更的489个药品(附件2)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执行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信息变更和降价自2023年11月3日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承诺价采购(可等于承诺价)。
二、申诉与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 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ypxxbg@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三、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