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陕西、湖北部署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
01、宁夏
按照国家药监局总体工作要求,宁夏药监局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总体部署,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重点对第三方平台以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入驻商家及其所经营药品合法合规性的资格审核;对发布药品信息的重点社交平台、网络论坛、自建网站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其严格审核所发布的药品信息内容,对有误导倾向的药品不良信息开展集中清理。
严格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重点加强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履行备案或报告义务、是否销售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是否注重处方药合规销售,与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是否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履行风险警示及告知义务、按要求审核处方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加强网络销售药品质量管理。一要加大网络销售药品抽检力度。开展网售药品专项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药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充分发挥抽检服务日常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障网售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二要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重点加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委托配送、远程配送和混箱配送行为监管,对药品网络零售配送开展抽查检查,督促企业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措施保障冷藏、冷冻配送运输,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集中治理工作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对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格或资格不合规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禁售药品行为、销售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跨境进口非法药品等、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及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网红神药”、“祖传秘方”宣称奇效等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等加大惩处力度及曝光力度,着力规范我区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完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02、陕西
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1月18日下午,省药监局召开全省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部署会议。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宸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解读了我省《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围绕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和网售假药劣药行为、持续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会议强调,要通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集中查处曝光一批药品网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药品网售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筑牢全省“一盘棋、一体化运行”药品网售安全防线。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真正达到整治目的。二要按照集中治理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切实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落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在全面排查风险、基于问题导向、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基础上,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联合惩戒、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03、湖北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湖北省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日前,湖北省药监局部署在全省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治理时间从年初持续到今年10月底。
集中治理的重点目标:一是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加大对第三方平台及药品网售企业资质检查和指导,严防出现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资质不合规或资质超出有效期等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行为;依法查处超范围、超方式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行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防止利用网络销售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等情形;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禁售药品行为。三是持续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要注重处方药合规销售。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与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名制;纠正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在通过处方审核前,是否存在提供处方药品购买的相关信息或服务,是否存在展示处方药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信息的违规行为。四是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对发布药品信息的重点社交平台、网络论坛、自建网站加强行政指导,清理曝光一批非药品冒充药品、“网红神药”“祖传秘方”、宣称奇效等有误导倾向的药品信息,关闭一批发布、散播不良信息的违规网站和违规账号。五是严格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线上经营行为。督促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六是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督促药品网络销售者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做好药品零售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质量管理,禁止暂时储运,防止脱离冷链等不按要求开展配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