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我省残缺规格询价结果以及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结果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要求,为确保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平稳实施,我省已完成第九批集采品种残缺规格询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残缺规格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我省残缺有5个品种共5个规格,分别是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 (Ⅱ)(规格:奥美拉唑40mg与碳酸氢钠1100mg)、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4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40mg与氢氯噻嗪12.5mg)、硫酸镁注射液(规格:2ml:1g)、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规格:12.5mg)。
二、询价结果
按照国家药品联采办工作要求,备供企业能供应残缺规格的,由备供企业成为残缺规格的主供企业,对备供企业无残缺规格的,对能够提供残缺规格的中选企业开展询价,上述5个品种5个规格相关企业确认在我省参加增补供应,详见附件1;该规格有关医疗机构的协议分配量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各地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宣传解释工作,强化医疗机构的履约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在落地执行过程中,若主供企业不能对医疗机构的订单及时做出响应,医疗机构可采购备供或第二备供药品(详见附件3);要畅通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反馈渠道,当出现中选药品质量或供应等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
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