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对部分产品变更开票企业公示的通知
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现对部分产品变更开票企业(2019年第七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5月29日-年5月31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28日
附件列表:部分变更开票企业产品表(第七批)